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IRCC重写外劳家属开放工签规则,配偶与家庭成员申请指引大幅扩展。

2026-08-25 212次阅读

IRCC重写外劳家属开放工签规则,配偶与家庭成员申请指引大幅扩展

2026年8月11日,加拿大移民、难民及公民部(IRCC)更新了国际流动计划(IMP)下"外籍工人家庭成员"的相关项目交付指引(Program Delivery Instructions,简称PDI)。这些指引是IRCC官员在审理申请时遵循的内部政策与程序,虽以 courtesy 形式对外公布,却直接决定申请人的材料准备与审批走向。此次更新同时涉及"重大重组"与"范围扩展",影响C41、C46、C47、C48、C49等多组行政代码所对应的家属开放工签类别。

最显著的变化之一,是IRCC将原先散落在各相关类别下的"以家庭为单位申请"(Applications received as a family group)指引整体抽离,统一归入一套全新的指引文件——《外籍工人家庭成员的工签选项》(Work permit options for family members of foreign workers)。换言之,如果你此前是作为家庭组申请,官员如今依据的规则已"搬家";对申请人来说,理解自己家庭所对应的类别、按新位置准备材料,比以往更加重要。

具体类别上,更新覆盖了IMP"加拿大利益" stream 下家属开放工签的主要组别:C41针对从事高技能职业(TEER 0或1)或特定TEER 2/3职业的外籍工人的配偶或同居伴侣,并包含2026年1月21日收紧措施的相关指引;C41/C46涵盖从事TEER 0、1、2、3高技能职业者家庭成员;C47/C48对应从事低技能(TEER 4或5)职业者家庭成员;C49则面向身为经济类永久居民申请人的工签持有人的家庭成员。

在各组别内部,新增指引各有侧重。C41新增了四类情形:自由贸易协定(FTA)工人配偶、持有临时公共政策下开放工签者的配偶、主申请人以开放工签自雇的情形,以及续签。这与2026年1月21日那项将配偶开放工签资格收窄至TEER 0/1或特定TEER 2/3的改革形成配套,填补了此前的空白。C41/C46(高技能工人家属)新增内容最多:在资格部分加入"正过渡至永久居留的工人家属"指引,并澄清FTA工人配偶不得持有或符合国际FTA下的配偶开放工签;在证据材料部分新增"主申请人在开放工签下自雇"的说明,并补充了两项续签情景,包括"过渡至永居的家属续签"与"便利措施续签"。

对于低技能工人家属(C47/C48),更新也作了平行补充:同样加入"过渡至永居的工人家属"资格指引与FTA澄清,并新增两类续签说明。C49(经济类PR申请人的工签持有人家属)则相应纳入了过渡至永居与续签的指引。总体而言,这次重写的核心,是为那些身份情形较为特殊的家庭——如主申请人正从工签转向永居、或属于FTA、自雇、临时公共政策等非常规情形——提供明确、可操作的书面指引,从而减少官员裁量不一带来的不确定性。

对广大外籍工人家庭而言,这项更新的现实意义在于:配偶能否在加拿大合法工作,往往直接关系到家庭的经济支柱与团聚质量。2026年1月的收紧曾令不少低技能工人配偶失去独立工签资格,而本次配套指引则为"过渡至永居"等群体打开了续签与衔接的明确通道。申请人应仔细对照自身所属的行政代码与最新指引,确认配偶或家庭成员是否满足开放工签条件,并在递交时一并备齐主申请人的雇佣、身份过渡及续签相关证明,以免因材料错位而延误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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